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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2015年认证认可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镇江市2015年认证认可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江苏省质监局《2015年认证认可管理工作要点》和市局《2015年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了《镇江市2015年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围绕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制订今年各地认证认可工作目标和任务(内容见附件),请各局于本月26日前将当地认证认可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后上报我局认证处。

 

江苏省镇江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310

 

镇江市2015年认证认可管理

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认证认可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确定的质监认证工作总体要求,以质量强市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挥认证认可基础作用,坚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为目标,主动适应我市政府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质监改革后的工作新模式,积极创新认证认可监管模式,服务我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努力为推动镇江经济社会发展迈向质量时代做出新贡献

一、继续做好认证认可推进,为质量强市打好基础

(一)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强化质量意识,明确质量方针与目标,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提高管理水平。通过不懈努力,确保我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总量与全市经济发展相适应,并不低于在全省新增证书量的平均水平。

(二)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督促帮扶未经认证的3C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取证,取缔无证生产,严肃查处有意逃避3C认证制度管理的生产企业。各地对已掌握的3C产品生产企业要加强宣传发动,掌握生产企业情况,做好信息沟通,促进企业按时换证取证,重点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消防产品和儿童安全座椅生产企业做好宣传引导。要加强对辖区内的3C产品生产企业做好培训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养企业的质量管理自主意识和帮扶企业建立质量自律机制,切实提高3C产品质量。

(三)探索自愿性认证创新推进模式。进一步加大ISO18001认证推进力度,与有关主管部门合作,通过认证认可技术手段,提高社会安全生产意识,降低企业职业安全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在转型升级中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可靠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积极动员企业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努力为和谐镇江建设提供支撑。

(四)推动节能以及节水、低碳、环保、可再生资源等产品认证。针对地区性产业特点,有目的有重点地做好宣传发动,加强与认证机构的沟通,协调认证机构与被认证企业的关系,推动认证机构做好认证前期工作力度,提升认证有效性。各地要排出节能产品生产企业,有重点的推动企业产品认证,协调相关认证机构,重点推广二次供水、电梯和母线槽等新产品节能产品认证。

(五)配合做好省局在我市检验检测服务业质量分析试点工作。省局为规范和持续地开展认证认可工作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率的定量评价,按照国家认监委要求,省局拟定在我市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业质量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我市将全力配合,做好工作。

(六)推广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根据《江苏省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计划》(苏经信节能〔2013192号)要求,密切配合市经信委对能源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万家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持续改进能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做到节能工作持续改进、节能管理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到今年底,全市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占全市重点能耗企业数的25%以上,各地要充分掌握重点能耗企业信息,积极推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二、与改革相适应,建立认证监管新思维、新机制

(七)继续做好实验室年报制度。根据《关于建立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苏质监认发[2014]73号)要求,配合省局做好年报,将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年度报告制度常态化,引入企业“自我声明”模式,及时掌握全市检测机构动态。

(八)开展实验室监督评审。接受省局委托,开展对实验室的监督评审工作。按照省局对检测机构监督评审工作将在检测机构年报的基础上,采取突击检查、飞行检查的模式进行,通过不定期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夯实监管基础。

(九)组织能力验证活动。为进一步提升检验机构检测能力,组织获证检验机构开展一次能力验证。一是选取相对集中的检测项目(参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获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活动;二是通过检验检测协会,开展对检测报告的评比工作,促进检测机构的技术交流,促进区域内检测机构能力水平的协同提升。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认证市场新秩序

(十)开展自愿性认证获证企业巡查。充分发挥地方监管部门工作主动性,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指导企业落实改进,达到体系正常有效运转,实现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同时以巡查企业为抓手,通过巡查了解掌握认证机构、从业人员在我市的认证情况,形成倒逼机制,强化认证机构、认证人员自律。充分利用认证监管信息平台资源,准确掌握本地的认证信息,及时派行政监管人员前往认证现场,抽查认证情况,不断提高认证有效性。

(十一)强化强制性认证企业检查。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切实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的检查,督促帮助企业加强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依据省局下发的省抽、国抽及与认证机构沟通后筛选的企业名单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改进。对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严重问题的,立即通报认证机构,督促认证机构加强现场检查。各地可根据当地3C产品的生产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无证企业,督促和帮助企业及时取证。

(十二)组织有机产品认证监管。贯彻《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管,重点检查销售产品的有机产品编码。通过最终结果追溯产品认证的真假及认证可靠性,发挥认证监管区域联动作用,将市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产地监管部门追踪监管。市局将根据国家认监委要求和省局统一布置开展检查,各地可在相关节日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市场实施检查。 

(十三)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12365电话、网站咨询、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完善申投诉处理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加强申投诉调查、风险信息收集分析预警及处置等工作。

四、提升能力,做好认证认可宣传工作

(十四)加强认证宣传。联合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民群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密切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世界认可日、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采取宣传画、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组织媒体参与认证市场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对外宣传,让百姓知晓认证认可,让社会采信认证结果,真正达到“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目的。

(十五)提升监管能力。加强认证行政监管人员认证认可专业知识培训,通过以会代培的形式进行专题讲座、标准宣贯、集中培训等,提高认证行政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行政能力,要求所有认证监管人员积极参加省局培训网站开通的认证认可知识培训网页,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专业修养,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做好认证认可工作。

(十六)严格廉洁自律。全面落实从严管理要求,继续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做到有才有德、勤廉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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